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LZB-2025-072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1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6,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即日起150个工作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建设中心镇试点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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