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5]政招字第A-294号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石油分公司]委托,对[福州分公司2026年库站自行监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福顺恒[2025]政招字第A-294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见附表:询价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五、询价通知书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共有2种,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将购买询价通知书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1577619891@qq.com),未及时将《领取询价通知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账号:1180--6010--0100--0137--47。
六、投标截止时间:询价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12月1日14:3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资格标准: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CNAS检测资质或者CMA检测资质(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废水、噪声、废气检测。)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A、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须提供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开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负责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八、信息公告指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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