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设备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比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JQSCSY-F9018
三、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需到铁岭指定地点,完成油料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排除故障、安装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二)项目地点:辽宁省铁岭市
(三)招标控制价:120556元(含税)
(四)计划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服务。
(五)招标范围::含配件、人工及上门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履约环节严禁转包、分包。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六)踏勘:11月21日上午9:30组织统一踏勘,联系人张助理,电话19841030586。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无预付款,服务完成后提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乙方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自交货之日起十二个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退还质量保证金。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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