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处理器、腹腔镜镜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678
2.项目编号:420501202506000086
3.项目名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内窥镜处理器、腹腔镜镜头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6.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7.采购需求:电子内窥镜处理器、腹腔镜镜头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书或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
文章推荐:
厦门城朴-竞争性谈判-XMCP-TP2025-064-经开焕新・全域物业智控平台(一期)-采购公告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