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和氮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锦州)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应答。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和氮气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锦州奶粉工厂院内
(3)项目类别:物资类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5)采购控制价:无
(6)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报价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提供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和氮气,供货时间2025年11-2026年12月。(详见采购文件附件项目需求说明书)。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若供应商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则以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准。
(3)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则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报价人为社会团体,则须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报价人为事业单位,则须具备《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
(4)需提供经销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允装许可。
(5)生产商生产许可证(带副页)。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
(8)满足采购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注:(1)(2)(3)(4)所列资质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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