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主持本次出让活动。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应当先与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金华金义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金华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同》),再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地块编号鞋塘西单元JD-19-01-08-6#地块,使用年期40年,自本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20元/平方米,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3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即保留价)。地块具体位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合同》及其他出让文件。
四、竞买人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委托其中一方报价,提交联合申请书。
2.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提交竞买申请时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在新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我局可以根据网上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挂牌时间与竞买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8日(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下午15时)。
2.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至2025年11月20日下午15时;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3.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35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18日15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交易流程
(一)网上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1.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2.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
3.网上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只有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二)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出让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3.每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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