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2025年运行管理合规性审查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2025年运行管理合规性审查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TFFB2025-08-1
3. 采购方式:非标评议采购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技术服务要求 |
1 | 2025年运行管理合规性审查项目 | 一、审查内容包含: 1.学院设立基本情况; 2.管理建制、机构人员和制度情况; 3.财务、资产管理情况; 4.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和执行结果; 5.校地合作协议履行情况; 6.非学历教育与高端培训情况。 二、审查时间范围: 2019.1.1至2025.8.31 三、审查工作成果: 根据学院要求时间段,分别出具财务审查报告2份,合规性审查工作报告2份。 四、其他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按格式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
a3营业执照 |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a4财务状况报告 |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1.3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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