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供应管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及时、有效,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水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两票制执行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资质和能力的西药、中成药药品配送企业。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报名参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内容: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提供所需西药、中成药的配送服务。
4.项目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将依据合同约定及考核结果进行动态管理。(采取1+1+1服务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订,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则双方按新行政策协商解决。医院每年将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考核,履约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解除与中选人签订的服务合同;若评价满意,双方同意,合同可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超过2次)。
5.入围数量:≤20家
二、合格参评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参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评文件中提供《参评人资格声明函》,提供2024年至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评文件中提供《参评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评文件中提供《参评人资格声明函》,提供①2024年至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②2024年至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评人资格声明函》及《遴选廉洁协议》】
6.配送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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