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化工园区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单价(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单价(如有):500000.00
采购需求:对园区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详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31日至2025年09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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