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食堂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2025F006L
项目名称: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食堂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食堂经营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为南开大学泰达学院食堂一楼对外经营,经营面积:约1200平方米左右,大厅可同时容纳就餐人数220人左右,基本固定设备由招标人提供,特殊设备及厨房杂品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0日至2027年8月9日,合同期二年(初次在本校承包经营的企业经营合同期不能超过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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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开标日投标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阶段的查询记录为依据;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前3个月内意为:如投标截止日期在N月份,则资信证明显示日期应为N月份或N月份的前一个月份或N月份的前两个月份,下述前6个月内、前三年内均按此逻辑计推);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依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代缴凭证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缴纳单位、税种和缴纳税款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依据税务部门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银行出具的代缴凭证等判定,证明材料应显示缴纳单位、缴纳时间等(不包含个人社保);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并在《投标函》中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联合体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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