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展陈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提供深圳国际美术馆(暂定名)展陈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分析、项目需求分析、工程建设方案研究、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分析、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研究以及项目实施相关建议等,并根据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研究成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和社会团体(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控制价要求:20万元(报价高于控制价格无效)。
五、警示条款: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响应文件的构成及递交
(一)响应文件的构成
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一览表(附件1);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情况介绍(含荣誉等);
(5)诚信承诺函、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
(6)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7)拟派服务团队情况(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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