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轮胎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第1次重新采购)
· 2025-06-06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森工集团兴安石油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轮胎采购项目【网上竞价】(第1次重新采购) |
项目编号 | QT304525052042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轮胎采购,具体品牌型号详见下表:  指定品牌型号原因:因采购金额小,不宜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为保障竞价标准统一,经采购人充分调查论证指定对应品牌;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境内; 6、质保期:质保10万公里。 7、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呼伦贝尔市境内100公里以内免费轮胎修理救援服务(不少于10次); 8、违约惩戒:成交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解除合同关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罚合同价款的1-2倍。根据履约问题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供应商需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法律责任。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呼伦贝尔市境内100公里以内免费轮胎修理救援服务(不少于10次)(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2024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份朝阳牌轮胎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7)《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6日16:00至2025年6月11日16: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单价合计金额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3088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500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使用注册时填入的银行账号汇款(如需更改转款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wangpei1102@126.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号(公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鼎函电子保函平台中展示的出函机构(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延长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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