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GZ02ZC57
项目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9523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9523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2.简要技术需求:
(1)项目编号:CLF0125GZ02ZC57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 1项 | 1769523.77元 |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为在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重建20座灯桩,其中,12座改造为铝合金材质(灯桩基础工程),8座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灯桩基础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等,但不包含设备采购部分。具体地点及建设内容如下:
1)湛江铁矿石码头LB1-LB2灯桩,博贺浅滩1号-2号灯桩,西汕尾港灯桩5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
2)102 泊位端部灯桩、后海北村灯桩 2 座。原址重建,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其中102泊位端部灯桩高由5米调整为6米,后海北村灯桩桩高由8米调整为6米。
3)杨梅村2号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名称调整为杨梅灯桩。
4)澳内灯桩、坎仔码头灯桩2座灯桩。移址重建,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
5)海后村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名称调整为海后灯桩。
6)调德村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名称调整为调德灯桩,桩体颜色由红白相间改为红色。
7)灯塔村1号灯桩、龙安避风塘2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灯塔村1号灯桩桩高由4米调整为6米。
8)什石村灯桩、沙田村灯桩、留雄村灯桩、新沟村灯桩、那尾村5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名称分别调整为什石灯桩、沙田灯桩、留雄灯桩、新沟灯桩、那尾灯桩。
9)中古口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开始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注: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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