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5年地质勘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5-1485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根据项目选址和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综合勘探的手段,在遵循有关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合理布置勘探工作量,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做出定性和定量评价,出具相应勘察报告,具体需求如下:
序号 | 类型 |
1 | 浅基础(勘探深度≤5米) |
2 | 平原基础(12米≥勘探深度>5米) |
3 | 物探 |
2.1.1预算含税金额是207.7万元,预算不含税金额是195.9万元。
2.1.2项目类型:服务类。
2.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1.4勘察报告周期:在单个站点订单下达之日起3天内完成现场勘测,5天内出具勘测报告。
2.1.5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取2名中标人,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份额 | 含税预算(万元)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实施区域 |
份额1 | 124.6 | 117.5 | 南昌、九江、上饶、抚州、景德镇、鹰潭 |
份额2 | 83.1 | 78.4 | 吉安、赣州、宜春、新余、萍乡 |
2.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3.4 投标人提供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
(2)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①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有具体金额,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
②提供的框架合同关键页无具体金额,则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包含订单和结算依据则以结算依据为准。
备注:
①合同时间均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②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名称、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合同金额页。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标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5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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