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全州部分单位车辆、无人机保险费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XFZB-25004
项目名称: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全州部分单位车辆、无人机保险费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4238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4238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2025年车辆及无人机保险,其中参保车辆175辆、无人机30架。(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对所投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不完整响应申请按废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所有保险业务均须在保险服务期限内承保(以保单生效之日计算),每项保险业务的投保周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红河州消防救援支队全州部分单位车辆、无人机保险费购置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供应商为总公司,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若供应商为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一家保险公司下属的不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旭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澜镇紫金学苑10幢5单元1号商铺)
方式: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获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委党校求是楼2楼2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蒙自市霁虹路蒙自市委党校求是楼2楼2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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