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天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及实施应用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的委托,拟对天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及实施应用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DXH2025GZ020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天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及实施应用评估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采购内容:天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及实施应用评估。
2.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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