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5NCZ(YC)000865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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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997500.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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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三、商务要求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
1、供应商应自行核算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工、交通、差旅、配套设备及消耗品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追加费用。2、同一供应商可同时投标本项目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供应商已在某一标段中标,在后续标段仍排名第一的则顺延排名后第一位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如某标段有多名供应商已在其他标段分别中标,则选择该标段未中过其他标段供应商中得分最高的为该标段中标人。
采购人指定地点。
乙方在甲方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验收单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费用结算发票,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任务情况,待甲方财政拨款到位的情况下按照财务流程及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费用标准最终根据实际抽样、检验批次、检验项目及报告验收情况结算费用,但不得超过中标固定价格(结算费用不包括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其他临时性或专项食品抽样和检验检测费用)。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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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1 | 997500.00 |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2025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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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四标段(另行签订协议)
不涉及。
如在此过程中发生违约引起的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的情形以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为准)。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标段完成时限:2025年9月15日至10月25日。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所载双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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