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揭阳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GDJY-W3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及其他临时地点。 1.所有配送物料价格具体以深圳中农数据网价格为基准价格,每半个月定价一次,单价结算价=基准价C(1-中标下浮率)。定价方式以招标方上级指示要求为准,若因政策调整或上级指示要求等原因需调整定价方式,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 2.报价方式:供应商遵循随行就市、规范指导原则进行公开报价,既满足供应商合理利润诉求,又规避恶性价格竞争。参考深圳中农网公布副食品价格(含税、人工、储存等费用),投标人统一报出适应于本项目所有货物类别的投标下浮率,因恶意低价竞争,后续不能按质保量供货的,将严肃处理。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乳制品及饮品类等副食品。 (三)采购预算及期限:预计300万元/年(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初步采购期限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部队政策、军事任务调整或上级指示要求等原因出现服务调整或终止情况,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 (四)征集数量:招标选取2家合格的常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1家合格的备选副食品配送供应商,组成揭阳某部副食品保障供应库。 (五)服务承诺: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提供承诺书)。 (六)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0万元或履约保函。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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