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5-VGBRSH-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年,按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250000.00元 ;
※3.最高限价: 250000.00元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自2023年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2 月 7 日至 2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详见(四)申领方式。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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