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5-JQ13-F5001)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2.项目概况、单一来源供应商及服务时限
项目名称 | 类别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供应商全称 | 备注 |
医疗废弃物处置服务 | 服务 | 年 | 1 | 宁波枫林特种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提供所在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用工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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