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外包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外包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本项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BJ-2025005-1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外包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5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分类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谈判保证金额(元) | 技术要求 |
1 | C05049900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外包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 1项 | 1250000 | 1250000 | 125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从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
(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论资信证明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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