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XC云电脑终端采购项目(第七批)(项目编号:BJCG-A8-NMDX2024-48),采购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收到通辽电信分公司MSS采购需求,需采购一批XC云电脑,因此启动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采购一体式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送货至通辽市甲方指定地点,主要技术参数及采购数量如下:
采购产品 | 主要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一体式计算机 | CPU: KX-U6780A(8核,2.7GHz,70W);存储: 运行内存8GB;存储容量: 256GB | 68 |
笔记本电脑 | CPU: KX-U6780A(8核,2.7GHz,70W);存储: 运行内存8GB;存储容量: 256GB | 7 |
标包划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18.5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3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份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前一日止已签订的同类项目(XC电脑)销售业绩经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结算单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结算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响应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响应,则否决代理商响应;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响应产品出现不同代理商响应的,相关代理商响应均被否决;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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