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饶平县2024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森林哨卫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恩泽路南信富饶半岛6幢35号101铺面(广东确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RP20241130
项目名称:饶平县2024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森林哨卫子项目)
预算金额:26.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时间 | 所属行业 |
1 | 饶平县2024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森林哨卫子项目) | 1批 | 266000.00 |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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