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四研究所的委托,对网带零部件(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网带零部件(二次)
(二)项目编号:CLF24SH02JG37A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 交付日期 | 交付 地点 | 备注 |
1 | 网带零部件(二次) | 2,600,000 | 2026年2月27日前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入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资质要求: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书(含军工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产品专业范围,已通过审核但尚未取证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二证合一证书);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JB9001C)(或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二证合一证书);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7.业绩要求:所投产品具有实际销售应用案例(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类似产品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声明);
(2)投标人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不属于军队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且投标人无预见可能在投标及本项目执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中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投标人不直接或间接采购《失信名单》中限制措施期内的重大、严重失信单位及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控股或者管理的其他单位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声明)(提供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