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中小学教师优质均衡发展数字化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C30201990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中小学教师优质均衡发展数字化分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1 | 中小学教师优质均衡发展数字化分析服务 | 1项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 900,000.00 |
注:(1)响应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中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还须提供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说明: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各类税款的凭据,一般情况下包括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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