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医院智能血糖仪设备及配套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Q44-F1012(HTCL-ZB-241202)
三、项目概况:
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智能血糖仪 | 5台 | 0.05/台 | 0.25 | 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在3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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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检测试纸 | 18000片 | ≤0.0003/片 | 3.6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进行配送供货。甲方下达订单后,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供货。若甲方因救治急需紧急采购器械耗材(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乙方应配合甲方4小时内及时供货。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供货,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不可抗力除外),甲方视乙方违约,并计入黑名单1次,累计超过3次,永久纳入黑名单,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
血酮试纸 | 2160片 | ≤0.0015/片 | 3.24 | |||
1.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和使用培训。 2.设备到货后现场安装调试使用,对照技术参数要求逐项验收。 3.设备生命周期6年,配套试剂为全生命周期(6年)预估使用量,具体采购量及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7.09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产品(包括耗材)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则须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九)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使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使用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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