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应急力量紧急拉练暨技能竞赛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4/J077(市网);SDGP370890000202402000101(省网) 2、项目名称:全省社会应急力量紧急拉练暨技能竞赛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采购需求: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 2024年度省级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鲁应急字〔2024)10号)有关安排,经对上积极争取,由我区承办全省社会应急力量紧急拉练暨技能竞赛。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完成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是其他组织的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公开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3.4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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