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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 2024-08-17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所需万丰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410108

2.项目名称:万丰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肆元零叁分(¥476474.03)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肆元零叁分(¥476474.03)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备注

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额:476474.03 元/年(含电梯维保费13200元/年,维修材料费36000元/年,清洁耗材费7650元/年)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3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方式:面售(或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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