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天誉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合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汇景大道117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Z2024GZ1122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天誉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广州市番禺区天誉小学2024-2026学年校外供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师生午餐供应服务。 | 1(项) | 详见用户 需求书 | 735万元 | 公开招标 |
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供餐服务期限为2024-2026学年,采取1次采购3年沿用,分3个学年分别签订合同方式实施(具体服务期以各学校与中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需持有有效期内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 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体系证书的有效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需有完善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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