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益性公墓剩余砂石土料堆处置项目(重)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宁海县梅林街道方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益性公墓剩余砂石土料堆处置项目(重)
2、标的内容 : 共计方量 6696.1立方米(10044.15吨)。 本次竞价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竞拍,标的物数量一次性包干, 投标人应自行到业主指定堆放地点进行实地勘测,实际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将不再做调整,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最低限价: 130574元 (不含税价值)。
4 、中标方式 :设一个标段,采用暗标方式;本次招标 以 报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最低限价的视为无效。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有效投标家数为 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中标价),不得弃权(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 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开标室进行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
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2)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6:00时,各投标人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
开户银行: 宁波 银行 宁海支行
户名: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宁海分公司
账号: 86021110000198805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回。
四、 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 时间: 202 4 年 8 月 2 日至 202 4 年 8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
2、报名地点: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海县金山国际广场商务 5号楼8楼 )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 1)本人身份证;
(二)法人 、 社会其他组织(法律规定者除外) 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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