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等村路灯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S-2024-ZC036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等村路灯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7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4486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石坡子村及石炭沟村主要建设内容:龙源村安装路灯104盏,石坡子村安装路灯 3盏,石炭沟村安装路灯4盏。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45日内完成此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2) 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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