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流能发电机组试制与系统联调海试试验公开招标需求公示(2024-JH15-F1063K)
我室拟对海流能发电机组试制与系统联调海试试验 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流能发电机组试制与系统联调海试试验
二、项目编号:2024-JH15-F1063K
三、采购内容:(需求参数详见附件)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 计量 单位 | 采购数量 | 交付时限 | 交付 地点 | 质保期 |
1 | 海流能发电机组试制与系统联调海试试验 | 520.00万元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 武汉 | 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①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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