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鸿蒙创新实践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路16号之一东方创业大厦A座62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YX044
项目名称:东莞市轻工业学校鸿蒙创新实践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6.2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东莞市轻工业学校鸿蒙创新实践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962,88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参考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准。)(2)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或盖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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