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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防近视作业本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4-05-26

项目概况

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防近视作业本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印刷经营许可证、信用查询网查截图(以上资料需提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在开标时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箱号:328514600@qq.com。 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者,磋商文件以邮箱发送的形式送达。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新航路采【2024】16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防近视作业本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金凤区各中小学就防近视作业本采购服务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6K作业本共5种,分别为作业本、数学本、英语本、作文本、生字本。

22K作业本共9种,分别为生字本、拼音本、默写本、作业本、数学本、英语本、作文本、周记本、回工格生字本。

合同履行期限:开学前三日完成供货配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5)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3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非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信用信息查询(开标现场代理公司使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留存查询记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印刷经营许可证、信用查询网查截图(以上资料需提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在开标时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箱号:328514600@qq.com。 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者,磋商文件以邮箱发送的形式送达。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1404)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14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新航路采【2024】16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中小学防近视作业本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2K单价1.2元/本,16K单价1.7元/本

最高限价(如有): 22K单价≤1.2元/本,16K单价≤1.7元/本

采购需求: 银川市金凤区各中小学就防近视作业本采购服务商,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6K作业本共5种,分别为作业本、数学本、英语本、作文本、生字本。

22K作业本共9种,分别为生字本、拼音本、默写本、作业本、数学本、英语本、作文本、周记本、回工格生字本。

合同履行期限: 开学前三日完成供货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投标 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5)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3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非生产厂家须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信用信息查询(开标现场代理公司使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留存查询记录。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印刷经营许可证、信用查询网查截图(以上资料需提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在开标时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邮箱号:328514600@qq.com。

文件获取方式:报名通过者,磋商文件以邮箱发送的形式送达。

四、提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14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无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窗体底端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0951-567106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1404

联系方式:15378970625 0951-5958390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英凯

电话:0951-56710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杰

电话:15378970625 0951-59583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

联系方式:马英凯 0951-567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新航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贺兰工业园区虹桥北街陕西大厦B座1404

联系方式:杨杰 15378970625 0951-5958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

电 话: 153789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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