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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梅峰中学安保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4-05-19

项目概况

普宁市梅峰中学安保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NZF625GD

项目名称:普宁市梅峰中学安保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203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203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1

普宁市梅峰中学安保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项

378203.28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采购内容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者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可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pnzfzx.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梅峰中学

地址:普宁市梅塘镇梅塘圩

联系方式:詹先生 0663-261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詹玉 0663-2787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玉

电 话: 0663-278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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