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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养老服务经营权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4

项目概况

敬老院养老服务经营权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ZCS-2024037

项目名称:敬老院养老服务经营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承包年限

最低限价

(元 /年)

磋商保证金(元)

技术和服务要求

1

敬老院养老服务经营权

5年

15000

1500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采购人暂定于2024年8月31日进行移交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规定的实际移交时间为准。(2)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限为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3)经营期满前6个月,由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确定运营方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具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3)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5)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磋商附件)。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10)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磋商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009936@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7.500000万元为系统必填格式,不可更改,具体预算及最低限价详见本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需求:磋商项目一览表中的内容。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 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 350001

电 话: 0591-87803505

传 真: 0591-87112226

项目联系人: 彭婷、陈东英 0591-87803505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 女士 0591-87803505转818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洪女士 0591-87803505转807

电子信箱: 1623009936@qq.com

(3)报名费及 磋商保证金 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4)招标代理服务费 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上埔村853号

联系方式:林若辰 18065168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彭婷、陈东英 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婷、陈东英

电 话: 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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