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272-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公告 | |
项目概况 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HCCS-SH272 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万元 采购需求:消防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磋商响应供应商选择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但尚未完成编制的,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也视为满足资格要求;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则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3)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②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C.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⑤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5)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类别含维护保养检测及消防安全评估),并提供在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的机构信息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方式:现场购买;若邮购,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开标厅 五、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厦门技师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2-776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大厦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92-65883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戴小姐、危小姐 电 话:0592-658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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